續「法律訴訟」...
經理無法就欠薪問題提供任何具體答覆。我對經理的誠信存疑,又無法與老闆取得聯絡。最後,我決定不再花時間在這事上糾纏。我用禮貌的態度向經理提出,我先放無薪假期,待老闆病癒能回來作主時、再來復工,她同意了。
我不知經理如何向老闆演繹此事,但老闆似乎誤會了我,覺得我這樣太不夠義氣。經理看我不順眼已久,只是礙於老闆一直信任我沒發作。我既失去老闆的心,經理的態度也強硬起來。她要求我辭職,又說我的合約其實八月已完,要我遞交辭職信和退還公司財物(既合約已完為何又要我寫辭職信呢?經理的話總是這樣叫人摸不著頭腦)。
我嘗試發電郵向老闆解釋溝通,但他不答理。十月六日,公司發還我所有薪金和代墊款,但也將我解僱。老實說,這不是我期待的結果。工作多年,我一向是公司老闆的寵兒,從沒受過解僱這樣的屈辱。
我一直期待美好的事情會發生,在我的想像中,神可能要讓我再次經歷祂的大能,幫助公司扭轉經濟危機;不諱言,我也暗暗期待經理會被辭退,我有點好日子過(~笑)。無論如何,我相信主會給我一個美好的結局。沒料到,這結局竟是我被辭退!
對我來說,失去這份工作並不可惜(聽說我離職後,國內的同事也遭遇欠薪、時間還更長)。讓我可惜的是我和老闆一度愉快的賓主關係、竟在這樣的重重誤解下黯然結束。
不知道你有沒有遇過這樣的情況呢?某些事情或關係,你越是想解釋補救,不知怎地總是陰差陽錯、越演越糟。以往遇到這樣的情況,我會感到非常無奈,但當認識到,我的一生是掌管在神的手中,對於這類我能力範圍以外的情況,我反而更易放開。
因為事情若還在我能力範圍內,還有挽回的地步,我會繼續試圖做點甚麼,改變些甚麼。但當我已經做了一切我能做的,我禱告、也相信,事情都沒有按我所期待的去轉變。我就知道這是我該放手的時候了,慈愛的主必有美意。
這就如大衛在撒母耳記下十二章為病危的兒子禱告,兒子還在生時,大衛極其悲痛地躺在地上,一連七天為這嬰孩禁食禱告,臣僕們想拉他起來、勸他吃飯他都不肯。
但當主沒應允他的禱告,兒子最終夭折了;臣僕以為大衛聽見兒子死了一定更傷心。豈料大衛出奇的平靜,站起來沐浴更衣,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吃飯。
臣僕問他說:「你所行的是什麼意思?孩子活著的時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大衛回答說:「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
我們可以為期待的事情禱告、運用信心;但永遠要記著,誰才是主。上帝是我們的主、不是我們的僕人,祂不是一定要按我們的期待去做事。大衛沒有因為事情沒有按他的期待發生而怨懟於主,相反,當神最後還是讓他的兒子離世,大衛第一個反應是進耶和華的殿敬拜。他的行動完全反映出他對神的順服。
神既說過此事是福不是禍,我就放下美國公司的事、不再多想,期待祂給我的「後福」吧!
經歷一場風波後,我也想休息一下。本想乘機向總統先生撒嬌、希望他念在我受了炒魷魚這麼「嚴重的打擊和精神創傷」,免我工作。但來不及裝可憐、聰明的總統先生已先一步對我說:「東家唔打打西家,搵過第二份囉,又或者你睇下有乜野可以自己做」。
言下之意,他還是不想我遊手好閒做少奶奶。(我絕對是那種有老公可倚靠忽然會變蠢的女人。無怪乎神讓我三十五歲才進入婚姻,如果我早婚就絕對不會是今天的我 XDXD)。
撒嬌行不通,只好找其他方法。在為美國公司兼職期間,我還有繼續在淘寶經營自己的咖啡小店,但那只算興趣性質,賺一點零花錢而已。我用我的老本行--會計認真計算了一下:如果要靠這咖啡店的收入代替美國公司的薪酬,我的營業額最少要翻倍。
經營咖啡網店已有三年,客人都是一個個累積,每個月如能增長一兩成,就算很不錯了。現實讓我知道,要短時間內讓盈利翻倍,是多困難的事!
但我實在不想再找工作,所以我將向老公撒嬌的心思轉移到主身上,求主祝福我的咖啡小店--我的心頭其實很小,我只是希望咖啡店的生意足夠堵住總統先生的嘴、不要求我另找兼職就夠了(是不是很沒出色?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