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家camp的主題是承傳,而擇星之夜,我抽到的題目是,你希望如何為神發光。當我思想這題目時,我發現,我的角色,我的渴望,正是傳承。
有幸在很年青十六歲半就信主返教會。認識神,扭轉了我一生。但自信主早年,我就發現一件很可惜的事情。許多年青人,可能同樣很年幼就有機會認識神,甚至曾經很熱心,很投入,但成長後總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因為種種原因離開神。
似乎是那麼理所當然的,年青就應該追求自己的愛情,友情,學業,事業,享樂,夢想。直到遇上很大的破碎,難關,才迫不得以回到神身邊。好像將青春耗費在神身上,是件很笨的事情。
每次看到這樣的事情,我都很難過。因為我知道,我們能奉獻給神最寶貴的,是那些,你知道整段人生只有一次的東西,包括你的青春,你的婚姻,你用數十年才能完成的夢想⋯⋯
我常覺得,神給予我們這麼多;我們能奉獻報答神的,本來就不多。所以 我真的十分渴望,將生命中僅有最珍貴的,全部奉獻回應神。
不單如此,17歲神呼召我的時候,將一首詩歌深深放在我心中:
We want to leave a clear set of footprints for those who follow behind.
Signpost in our life that point to Jesus, a pathway they’ll easily find.
We want to fill up the suffering of Jesus.
As we obey, our life display, the glorious way of the cross.
那是一份熱情,一份強烈的使命感,我希望影響身邊的人,特別是年青人,同樣奉獻一生緊緊跟從神!
雖然有這宏圖大志,但我只是個寂寂無聞的學生,在教會中也是個不太會表達,不大起眼的初信,我可以做甚麼去影響同輩?
我想到一件事,就是努力做好,守住自己的成長見證。我渴望用自身真實的見證向身邊人證明,跟從神絕對不是一種虧損!相反是今生得百倍,來世得永生!
或許正因這心願,這麼多年,神額外地祝福恩待我,神跡不斷。無論是學業,事業,婚姻,各種年青人追求的事情,我都不需要花力氣自己去追求,神是主動一樣一樣帶到我生命中。祂為我安排的劇情,每一段都是精彩的,刺激的,是我無法自己為自己爭取預備的。
因為神是信實。人若願意將年青的歲月奉獻給祂,所得的祝福,幸福,一定遠遠超越我們將青春揮霍,為自己拼命爭取。
當然,在這23年漫長年月中,有非常困難的時候,灰心,筋疲力盡的時候。但從神而來的使命感,會賦予我們一種超乎自己的力量和堅持──因為你知道,你的信仰不是單為自己。今天你作的每個決定,你的信仰,你的見證,是會影響後來許許多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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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在感覺到自己青春流逝,開始步入中年時,我會有點茫然失落。20年匆匆過去,神給予我滿滿的祝福,恩典;但我好像沒為神成就甚麼大事。我沒有如初信時以為,會成為像 Kathryn Kuhlman,Benny Hinn那樣,被神大大使用的神僕,沒為祂建立大教會,大的ministry...
但越明白人生,越理解信仰,我越明白,在神心中,甚麼才是最寶貴的。
我們蒙召,按著我們不同的背景,個性,經歷,選擇,都在為神譜寫不同類型的故事,見證神不同的恩典特質。有的人確實是到臨死一刻才願意信主,見證神救贖的大能。有的人是要經歷人生種種起起跌跌,耗盡青春一無所有的時候才回到神身邊,見證神的憐憫。無論那一種,都是蒙了神極大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