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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對睇英文會有種抗拒,就好似我由細到大,除左課本我邊會主動搵英文書黎睇架丫...所以英文咪唔掂囉><

破除呢種英文閱讀恐懼症,係o係我返教會o既第二年,當時呀傳威叔叔o係晚禱介紹 This Present Darkness 呢本小說.傳威叔叔講到好精彩架,靈界爭戰,我又咁鐘意睇小說,梗係好想睇啦!可惜,個時未出中文版(黎明前的黑暗),但係我知道教會有英文版借.

o個個主日,我走去書室counter搵呢本書。嘩,唔係o麻!本書成寸厚,正常香港中學生一定唔會睇o個種!
但係我又真係好想睇喎,咁咪借返去諗住試下囉,當晚返到屋企之後我就趴o係張床度開始睇.

但係...大家可以試試...
http://www.amazon.com/gp/reader/0891073906/ref=sib_rdr_ex/103-4237177-1559825?%5Fencoding=UTF8&p=S003#reader-link
唔知你睇唔睇得明,但我當時就肯定唔知佢講緊D乜野

但係感謝主,龜兔賽跑式的「堅持」係赤誠一路以黎既絕招...雖然一頭霧水,我都繼續睇落去睇落去.我既目標只求大致上知道個故仔講咩,咁我發現又唔難喎,每睇幾頁我都估到小小(例如睇到第五頁我開始估到呢兩個人係天使喇,之前一直都唔知架),當然細節o個D就唔明啦.
你知o麻,當天父見你咁努力,佢唔會忍心唔幫你架。我就係咁樣堅持不懈地「估」左近百頁,突然有起色,我開始睇得明D角色邊個打邊個,同埋越黎越明個故仔講咩,跟住我就覺得...嘩,好好睇呀!

簡直停唔到,於是o個晚,我由晚上12點追到第二朝8點,睇到雙眼真係痛到頂唔順至訓(當時放緊暑期)跟住中午一點醒左之後又再追,追到下午終於睇完!
我幾驚訝...自己竟然可以睇得完一本咁厚既英文書!!!

感謝主,突破左英文閱讀,一直以黎帶俾我好多祝福.
首先,英文對升學係非非非常重要架,如果你英文肥左,就算你其他考得幾好都冇用,都係升唔到大學.相反,如果你英文好,帶動你讀其他科都會輕鬆D,最少睇得明D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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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odes Scholars「羅氏學者」是一項國際知名的獎學金,頒發給全世界最優秀的大學生,讓他們到英國牛津進修。去年我好奇地瀏覽「羅氏學者」的網站,發現一個有趣的中西之別。

在中國人的社會,尖子生普遍首選醫,法等專業,商業為其次。但這批羅氐學者卻來自許多華人視為不「實際」的科目,例如歷史,英國文學,生物,物理,考古,政治,數學,包羅萬有;還有不少是些香港聽都未聽過的科目:Forced Migration, Classical Civilizations, Molecular Biology, African Studies

在香港,如果有學生考大學時說︰「我想讀歷史/化學。」
長輩第一個反應是︰「你第日出黎做咩呀?教書咩?」
在華人社會,大部份人讀書都是為了應付考試,過關,目的是得一紙文憑。

怪不得教育署現在要進行改革,大力宣傳︰「求學不是求分數!」
如果求學不是求分數,究竟是求甚麼呢?
實話實說,你初中數學學的幾何,西史讀的古希臘文化,中文背的木蘭辭,對你日後的工作有甚麼用?十居其九是沒有任何直接用途的。那麼,赤誠是在建議你不必學習這些科目嗎?
當然不是!

首先以我們在教會常常學到的聖經原則來舉個例子。我們都知道,真理是無論在那個時代,那個國家,對那個人都適用的。當你認識並且應用聖經原則,例如純全正直,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榮神益人,積極思想,自發殷勤,無論做那一行,那件事,你一定會成功。

同樣,在智力上也有一些才能是無論你將來做那一種工作,都適用的;例如閱讀理解、記憶力、邏輯思維、分析能力、如何搜尋資料、組織表達、提高處事效率、學習以多角度解決難題等等。
外國人就明白,不論你修讀那一種科目,其實整個教育過程都是為了培養這些Universal,放諸天下皆通用的才能。

可惜的是,香港人普遍太「現實」,抱著一種為了考試/文憑的功利主義來讀書。即使得到某個專業文憑,仍是發展很窄,適應能力很弱。只要環境氣候轉一轉,便會手忙腳亂,無法招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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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與姊妹談起公開試,我提到以往補習老師Joe Leung教我的一些英文作文考試策略,姊妹覺得很有見地。既是如此,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Joe曾把數篇拿A的英文作文給我們看,也拿一些不合格的文章給我們看,向我們分析:「拿A個個同拿E個個D points其實係一樣架!」

這是甚麼意思呢?
舉個例子,以「吸煙的害處」為題,拿A的和拿E的列舉points都相彷,例如︰
吸煙危害健康
吸煙影響下一代
吸煙有損形象等等

所以Joe的勸告是︰不要浪費時間想point,而是花絕大部份時間來執句子。

執甚麼呢?首要是保住grammar的accuracy,不可以在最簡單的grammar上出錯。
例如 “He write a letter”,write漏了s(以現在式為例),或 ”This car has sold”,應是was sold(以被動式為例)。常常要記著你考的是英文,無論你所寫的論點如何獨到,如果頻頻出現這類錯誤,想合格就難了。
以我的經驗,grammar是語言科目裡面,少數可以速成的東西,不像「文彩」需要長時間來浸。所以即使你現在的grammar極差,(好像赤誠,到F.5還攪不懂幾時用is,幾時用are),只要肯俾心機學grammar,半年已經很足夠。

第二步,就是用不同的方法,把每句句子延長。那時Joe Leung常常和我們玩這種遊戲,就是把一個很簡單的point,有咁長寫咁長,例如「吸煙危害健康」,
未經訓練前我可能會寫︰Smoking is harmful to health,(hazardous太難唔識串)五個字寫完,

但在這種遊戲下,同一個point寫20字以上是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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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學生在國際上向以勤奮見稱,他們多以長時間坐在書桌前來換取好成績,因此,他們覺得學業的難處是︰不夠時間。
但是即使在我們身邊,我們發現有一小群學生,他們讀書總是輕輕鬆鬆,考試從不熬夜,卻又名列前矛。除功課以外,他們興趣廣泛,知識廣博,活躍於各種課外活動,同時又是學生領袖或運動健將。我們一般稱之為高材生。
在信主後,因為每天晚上節目多多,反而讓我脫離了中國學生的傳統思想,誤打誤撞進入了高材生的模式──高材生不是計劃著怎樣擠出更多的時間來溫習,而是想辦法提高學習的效率與質素,好有更多空閒時間享受其他樂趣。

我非常非常注重每一次上課/溫習/聽講道的質素。
有幾點生活習慣令我每次學習的時候,都處於最佳狀態。

第一,如前所說,赤誠讀書時期一天睡十小時,簡直像嬰兒一樣。
在讀預科的時候,許多成績中上的同學都是長期睡眠不足的。我認識一個重讀生,每晚只睡四,五小時,兩眼如熊貓,身體消瘦,烏眉蛤睡,真怕他會隨時倒下。另一個同學,修讀六科(2AL,4AS),補習補足六科,每天放學後就是往補習社裡趕,補完習回家再繼續溫習,他讓我明白何謂「委身」。
睡眠不足的結果就是精神難以集中,「轉數」低,效率低;做事得過且過,或是有心無力;另外是影響到學習情緒,你很少會看見一個十分疲倦的人是很積極,活躍,充滿創意的。

我最難明白的一個預科班現象就是在家讀到三更半夜,在上課的時候卻在「中」眼訓釣魚。
對赤誠來說,整個學習過程最重要的就是上課那段時間。中學時期每周實際上課時間約為廿五小時,我讓這廿五小時發揮最大功效,下課後就只需用很少時間把學到的事情整理一下就完事了。相反,如果我浪費了上課最重要的時間,或只是狀態差一點,無法即堂攪明白老師的說話,下課後我可能要用一倍時間來自習。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需要睡十小時才足夠。現在回想,如果當日早點認識教會分享的許多保健常識,例如磁石介子,少肉多菜(赤誠那時是完全不吃蔬果的,每餐都是肉肉肉),水水,吃適當的營養補助品,我相信不必睡這麼多也有足夠精神的。
另外,眼訓的其中一個原因是腦部缺氧,所以除睡覺以外,嘗試改善空氣的流通(以往赤誠的家是終年不開窗,很焗的),開著臭氧機,使用遠紅外線加速血液循環,或到室外散步,做一會運動也是很好的提神方法。
我提議你不要喝咖啡(詳見傳威叔叔的文章),上文那個重讀生就是常常靠咖啡撐著,十幾廿歲就出現未老先x的現象。

另外,我個人的習慣是分兩段睡,上完一天課已經很疲倦了(如果你上堂很專心的話),腦部也實了,回家後立即開始溫習效率反而會低。因此我放學後會立即趕回家睡第一場三小時,醒來後就覺得十分精神,可以開始晚上的溫習和靈修,到了十二時再睡第二段。
當然,這種習慣是很個人的,總之,原則是保持自己每段工作的時候都是精神奕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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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但是不要讓它成為你懶惰的藉口。

在委身給神以後,可以這樣說︰讀書不是我的正職;我的正職是返教會。我很享受每一次聚會,每次和姊妹在一起的時間,也喜歡聽帶做筆記,或只是躲在床上靜靜地思想神。我從來不覺得返教會是佔用了我讀書的時間,(反而常常覺得讀書是佔用了我的時間^^")

初返教會時,周間我最期待的就是星期五家聚日,家聚前家母會約我們女孩子到茶餐廳小聚,我是姊妹中年紀最小的,老是說許多不帶大腦的說話(當時的赤誠是很二號機的),打翻飲品,撞跌野,令大家哭笑不得。
家聚後弟兄姊妹到酒樓吃晚飯;因為經濟原因,有時我會只坐不吃。我深刻記得有一次,我坐在家母身邊,她問我:為什麼不吃?我很不好意思地告訴她我沒有錢。那天晚上,她們點了芝士牛油焗龍蝦(是的,我們家聚出了名識食),當這碟美味的龍蝦送上時,家母挾了一大塊給我,令我很感動啊!

預科後期我通了方言,星期三可以去晚禱,我放學會立即回家睡午覺,起來後趕忙做一小時功課,然後出發到上水晚禱(由北角的家乘車到上水base單程約需個半小時)。
晚禱讓我結識了許多其他家聚的大姊姊,聚會後我們會在上水天橋掃街(熟食小販),一起乘火車。整個過程總是說個不停,笑個不停。雖然回到家門口的時候心情會很緊張(因為大多已是十二時,會被爸爸罵),但我還是很喜歡去晚禱。

大學時期我最開心的是不用早起床。我盡量選擇早上十一時後的課堂,早上睡飽起來以後,我會首先悠閒地禱告靈修一小時才開始一天的生活。晚上如果沒有聚會,我大多會和姊妹在一起,有時是入粉嶺圍,和一大群姊妹大食會,打球;更多是和我的知己好友在一起,我們會一起靜靜地彈結他唱詩讚美神,吃晚飯,談信仰,談將來。

星期六晚上的街頭佈道,是我每星期的大事。我通常會在下午三時左右開始預備,那段時間親近神是特別flow的,一直延續到五六點當我乘車出發到上水的時候,在途中我已經可以感覺到神的恩膏。

看到這裡,我不希望令你誤會,赤誠是在鼓吹︰「唔駛讀書架,你淨係返教會成績自然會好架喇。」那是一種不合乎屬靈現實的童話故事。
對比起大部份應付高考的學生,我用在學業上的時間的確很少,一周只有十二小時。但我一直是很小心地運用餘下的時間。

這個概念很簡單,你是怎樣運用除學業及信仰以外的空閒時間呢?
舉個更現實的例子,假如你信主前每天用兩小時來看電視/上網/打波等等,兩小時來做功課及溫習,信主後你仍舊用兩小時來玩,然後從做功課的那兩小時內抽一小時出來靈修,這算不算撒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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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增加做功課或溫習的速度,第一步就是日常建立一種與時間競賽的態度。

無論是以往的同學或現在的同事上司都對赤誠溫習/工作的速度感到很驚訝。
例如這幾天我在做一個新的核數工作,上司本來給我六天的(如果你對核數行業有所認識,你會知道在大會計師樓裡,OT是一定有的,所以六天的工作實際做起來一定超過六個工作日的時間.)結果我不到三天完成了這項工作,並且每一天都是五時半鬧鐘式準時放工的.

其實我發現自己信主後其中一個最大的改變,就是擁有一種很強烈與時間競賽的感覺。

未信主前,人生沒有目標,過一天算一天。放學後和同學漫無目的地逛街,閒聊,差不多晚飯時間才回家。回家後最少花兩三小時看電視或刨小說(電視是燒時間的怪物);打電話和朋友說三道四(最長一次的電話粥是暑期從晚上八時講到翌日上午八時,足足十二小時!)星期六日假期也是到處找節目,希望用更多的娛樂解悶。
這種年青人生活,看似很正常,有些成年人甚至會以「幸福」,「無憂無慮」來形容。但是那種空虛無聊,我想許多十幾歲的弟兄姊妹都會明白箇中感受。因此,在認識真神之後,我很喜歡信仰生活上那種充實感和競賽感。我知道自己每一天都處身在一條信仰的跑道上,當我靜下來想起神對我的愛和期望,就會產生一種強烈的渴望︰「我想再跑快一點。」

別人看見我在等人或排隊時,即使只有十分鐘,也會立即拿書出來看(現在是拿PDA出來篤),有時會露出「你駛唔駛呀?」的問號。其實我無意扮大忙人,只是時間對我來說非常珍貴;我知道時間就是生命,每一分每一秒,如果不投資在有價值的地方,就會白白浪費掉。

當然,單單求快是沒有用的,必須又快又好。要做到快而準,就離不開專注,好像一個短跑選手,每次當他踏在跑道上,他的心思意念只有一件事︰眼前這場比賽。

你很容易看見一個學生是沒有競賽感的──他們坐在書桌前老是魂遊丈外,一會上廁所,一會又聊電話,接著又去開雪櫃,吃零食,攪文具。但是一個與時間競賽的學生,他每次坐在書桌前就會全神貫注,完全忘記身邊發生的瑣碎事情。

其實我們或多或少經歷過這種競賽感,記不記得當你大考進入試場的時候,你那種思想狀態?你對時間很敏感,並且在那兩三小時內你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份試卷上。對了,這是這樣!

赤誠在高考時期規定自己每天做功課及溫習不可超過三小時,星期日全休,好讓我有更多時間靈修,返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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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word “embroidery” is closely related to… (6 marks)
A. Character
B. Garment ***
C. Colossians 3:12-14
D. Unity

如果你不認識Embroidery這個字,是一點也不奇怪的。這裡,我正希望大家不要查字典看它的中文意思,而是以邏輯推理配合簡單的英語文法找出答案。

推理A︰這是一件物件或一個人物,因為作者可以走近看它。
I move before the embroidery to…

推理B︰這個字很大機會是名詞,因為the基本上是用在名詞(noun)前面。這支持了推理A,它是一件物件。

推理C︰這個物件在前面應該已經提過。因為物件第一次出現的時候,我們會用a或an,第二次出現才用the。

結論D︰根據推理C,這件物件曾經出現過。前面只有一句句子︰
I had no idea a garment could communicate that which was of the character of Christ.
這句句子題到的物品就是garment。

印證E︰第一句題到 a garment使作者感到奇怪 I have no 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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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係一段280個字的文章,同埋有六條問題,按住難度深淺,有唔同分數,總分50分。做對兩題(唔係撞中),你的英文會考應該都有D,所以唔駛俾太大壓力架.

請大家俾小小心機做一做,不過唔好出貓喎(即係唔好查字典,因為我主要想幫大家在唔駛查字典的情況下讀英文)。
我會在三天後公佈解釋,請大家記著自己的答案先。

The embroidery
I had no idea a garment could communicate that which was of the character of Christ. Still, I wanted to move slightly before the embroidery to ascertain what was woven into the fabric.
I received the impression of “a heart of compassion, kindness, humility, gentleness” and “patience.” The garment also reflected “bearing with one another” and “forgiving each other.” The thread that had the greatest weight and was the most frequently used was “love.”
These were part of the character of Christ that Paul enumerated in Colossians 3:12-14. He had told the body of Christ alive at that time to “put on” this garment. If he had told them to put it on, they must have had in their possession but were not wearing it. I gathered that sin had eventually allowed the garment to be taken from God’s children. Sad. We had great need of it.
Jesus spoke to me quietly. “The garment is for the soul and heart. It is an inner garment that becomes visible through actions, through decisions that effect unity.”
I turned back to look at the robe. It was exquisite. The Lord’s virtues woven into the garment had brought the body of Christ into “the perfect bond of unity.” Paul had said this. How we need it now.
He continued, “The embroidered garment is to be worn by those who are the bride. It was handed down in our family. Those who were entering into fuller union with Me wore it.”
As I looked at the robe, I realized that to enter into a deeper relationship with Christ meant to enter into a deeper covenant with His body. The two are inseparable.

題目在這裡:
http://pub30.bravenet.com/vote/vote.php?usernum=2525411168&cpv=1
請大家記得自己個答案,下回分解!

Original posted on 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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