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全力祝福人的思維

正所謂自己知自己事──我知道有些真理,尚未成為我本性的一部份;我只是出於一種責任感--「聖經叫到」,照例遵行。
責任與喜好,是有很大分別的。

就像初信頭三年,基本上我每天必然花一、二個小時聽帶做筆記。但我這樣做,是因為牧師,跟進員常常強調神話語的重要性,已經進入了我的潛意識:對我來說,聽帶是基督徒的責任,就像學生必須做功課那樣;如果不完成每天既定的份量,我會很不安的。

但慢慢我發現神的話給我的指引,教導,智慧,鼓勵,安慰...比任何我接觸過的事物更能改變我生命每一個範疇,更能滿足我。我不再是聽別人說:神的話很勁;是我親身品嚐到聖經奇妙之處,使我愛上了神的話──

無論吃飯,睡覺,乘車,洗澡,我都會很自然想起神的話。並且儘量從各方面擠出時間資源投進去。到一個階段我有時要提醒自己:平衡一點,不要做這些怪事惹人誤會──全職camp大家玩緊跳大繩的時候,自己「辣」埋一便睇書;星期五晚心急睇傳威最新的捨己愛人,家聚食食下飯拿部PDA出來庖...

除了追上主日,家聚,日報分享的訊息,我不住研讀其他切合我當時光景的獨特題目。記得有一段時間我在逐字查考,背誦默想雅各書三,四章;跟進我的姊妹知道後也感好奇:「噫,早期家聚咪已經分享左雅各書囉?」這些額外的專題研讀絕對不是出於任何責任,規條或他人的要求;而是發自內心我真是覺得神的話很幫到我。

對於規則與責任,我們常常會攪清楚:邊D係一定要做?邊D可以唔駛做?但對於你喜歡的事情,你從來不會問:做幾多至夠呀?

在看了貴金的見證後,我忽然發現在什一奉獻或其他金錢的付出上,我仍然停留在責任階段──
我按月十份納一,奉獻,主要因為這是聖經的要求。對我來說,它就像繳稅一樣,是一種天國公民責任。我要首先履行這部份,然後才能安心把錢用在其他事情上。

但貴金姨的施捨賙濟,肯定不是出於一種責任式的遵行──按照聖經箴言,神只是要求我們按著自己的力量,幫助有需要的人。
貴金不是生活在香港、美國這些怎也餓不死人的社會,偶然掏出幾個錢給乞丐或是奉獻一個月薪水給有需要的肢體。當時連年飢荒,她一家真是隨時會斷糧餓死。
但在這光景下,她完全不是因著神特別的感動,經過「死就死吧,我要順服」的掙扎;而是自己樂意主動,接二連三地把僅餘的糧食拿出來賙濟別人。

她撒種,也不是為了任何物質上的回報,像玩角子機那樣以一搏十。直至人生暮年,即使可以選擇享受更好的生活,但她仍然樂意過一個清貧的生活,付上自己的一切祝福別人(註)。

貴金是發自本心喜愛施捨賙濟,她是真真正正被主耶穌那種獨有的愛所改變,所充滿──只有神的愛,才會完全脫離人類照顧自己的天性,心甘情願,毫不保留地為別人犧牲。
這是我最羨慕她的地方。

當我們羨慕一個人,那種心情是:「如果我好似佢咁就好喇。」
但羨慕背後往往也是帶著一種意味:「唉,發下夢就得!我同佢差太遠,佢做到既,我...」
然而,當我重新細閱腓立比書四章的時候,我發現連歷史上最偉大的使徒,保羅也坦承:他那種完全脫離物慾,甚至不受限於個人肉身基本需要的自由,不是一種天性,而是經過學習而來的。
這是一個令我興奮的發現──我不需要光羨慕貴金,我也可以學啊!

好吧,我有這個心志;但實際應該從何入手呢?畢竟,我和貴金無論是生活環境,成長背景,神的塑造和呼召,處身的時代計劃都有極大分別,我很難直接模仿她。
但是感謝神,就在我身邊,在我有機會接觸的人當中,有一個很好的榜樣。

(待續...)

註:在此我絕非否定肉身上的百倍祝福或不贊成基督徒在世享受富裕的生活;我在貴金姨的見證中所專注的是像彼得前書四章1-2節所說:不再隨著自己人性的胃口與渴望花費餘生;效法基督的捨己,按照神的旨意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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