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雖然外在沒有發生甚麼霹靂無敵的大事;
在我心裡,卻是得到一份最為寶貴,
神送給我,最寶貴的禮物。

記得在「亞伯拉罕單純的信心」裡,
牧師曾分享一則故事。

。~。~。~。~。~。~。~。~。

二百年前曾經有位牧師,名叫Robert Robinson。
他出生於英國,幼年喪父,家境十分困乏,
年紀輕輕就被送到倫敦當學徒,卻因結交損友而學壞。

十七歲那年,他在George Whitefield 的佈道會中信了主,
廿五歲被按立成為牧師。
他的事奉十分成功,帶了許多青年人歸主;
著名的奮興家司布真就是其中之一。

可惜,在成功後,他慢慢失去當初那份單純,
信仰漸漸倒退,犯罪。像今天許多電視佈道家一樣,
他的罪公諸於世,後來再沒有做牧師了。

多年後,當他乘火車的時候,身邊有位女士在投入地看一本詩集,
這位女士看得非常激動,最後忍不住轉頭向身邊的Robinson說:
「這首聖詩真是寫得很好,很感動了我!」

Robinson朝那詩集一看,赫然發現正是自己當日蒙恩所寫的詩歌,
他立刻別過面。

女士仍自顧自說:「啊,這首詩歌真是很好!真是幫到我!」

這時,Robinson轉過臉來,淚流滿面地說:
「太太,我就是那個可憐的人,多年前寫下這首詩篇!
我願意用一千個世界,一千條生命,換回當日那份單純!」

這事後不久,Robinson便逝世,
死的時候很年青,只是五十五歲。

的確,我們現在是活在一個恩典時代。
但這個更大的恩典,你得著只能更大地付出,
更大地在屬靈裡面小心翼翼。

記著,在信仰裡面,只有你單純那刻,神才能夠使用你。

就像亞伯拉罕一樣,七十五歲神呼召他的時候,他很單純;
但一百歲的時候,他的信仰是更單純!

亞伯拉罕信仰最單純的時候,是在晚年,
而不是他初信那天。

。~。~。~。~。~。~。~。~。

在我信仰早期,這是一篇決定性的訊息,
建立了我對信仰那份危機感──
一切關乎信仰、屬靈,永生的事情,
我都是抱著十分認真謹慎的態度。

特別是對於人的接納和影響力。。。
因為,我知道仇敵是按著每個人的背景、性格,
度身訂做、伺機佈下陷阱。

而一個自小缺乏安全感,飢渴得認同的人,
是很容易在成名中奪取神的榮耀,
將群眾帶向自己,而不是帶向神。

啊,神呀!
永遠不要讓這樣的事情發生!
而面對危機,人性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逃避。

這些年,我常常會希望回到98年,沒有人認識赤誠那段日子。
那些時候,我的信仰,就真是單單我和神,
十分簡單,十分單純,十分容易自處。
為此我甚至想關掉這個網站。。。

但神很清楚讓我知道,
除非我選擇離開祂給我的計劃和呼召,
不然這個功課是我無法逃避的──
隨著劇情所需,祂託付給我的影響力只會越來越大,
而我所必須學習的,就是忠心將祂託付的,運用在祂原本的目的上。

信仰是一條恩典之路。
神不希望我們變成畏首畏尾,少做少錯的隱世修士。

神非常了解我們的軟弱,
但祂應許祂會引導我們走義路,祂會保護我們。

你是我的主,引我走正義路。
高山或低谷,都是你在保護。
萬人中唯獨,你愛我認識我。
永遠不變的應許,這一生都是祝福。

一步又一步,這是恩典之路。
你愛、你手,將我緊緊抓住。
一步又一步,這是盼望之路,
你愛、你手,牽引我走這人生路。

在安全感這個環節上,神一直很耐心地和我一起處理。
而今年,似乎就是開始收獲的一年。

除了較早前分享,在329的主日,
我過去那種很飢渴得到領袖注意或接納的需要,突然消失了。

這幾個月,我有更多機會與領袖接觸,但這個問題都不再困擾著我;
因為我學會了不再以領袖的接納,代替神的愛和親近。
對別人來說,這或許是件小事;
但於我而言(我相信對最了解我的父神也是一樣),卻是一個關鍵性的改變。

另一樣對我影響很大的,
就是日華牧師五月份在栽水分享的那句話:
「我一生都要高舉神的名字!」

這句說話雖然不是甚麼高深的奧秘,
也不是甚麼聞所未聞的專有名詞,
但這句說話對我來說,卻像一顆奇妙的定心丸。

每次當我害怕自己動機不純正,信心動搖的時候,
這句說話都讓我有個有力的方向和肯定的信心。
我很確定我的動機和方向──「我一生都要高舉神的名字!」

628,神再將一份,我一直期盼,渴慕的禮物送給我。

這份禮物就是在98年,我的信仰世界仍是非常簡單的時候,
當時那種很特別的信仰狀態和心緒。

也是在這狀態下,誕生了當時一連串震撼性的
超自然神跡,引發了神親自的探訪。

多年來,我一直很希望恢復這方面的巔峰狀態。
但當時的心理狀態,雖簡稱作「單純的心」,
其實是由很複雜特定和優質的心緒組合而成,
雖說我是當事人,多年來也無法複製。

但在628以後,神卻將當年那份心緒,
如禮物一樣,恩典白白地,再次復還給我。

原來,是可以的──
我是絕對可以,在更大的影響力,更大的榮耀下,
保存一顆單純愛神的心。

這份禮份,我原願意用一千個世界來換取。

神卻恩典白白地,再次送給我。

所以,我一生都會珍惜緊守著它,

永遠不會再失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赤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