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預科時期開始,我便有一個習慣,就是每次上課學了一個新的chapter後,都會儘快做一份私家筆記。
聽了牧師昨天的訊息後,忽然明白到,神當時其實是藉著這個聽來很普通的方法──做筆記,引導我用Keyword(關鍵字),成為我記憶課本內容的「記憶勾」。

以下就讓我分享做筆記的步驟和留意事項,希望能夠祝福到在學的弟兄姊妹:

做筆記的第一個步驟,就是鎖定大題目,重點研究。
我會問自己:「這個chapter的考試重點是甚麼?」
「如果我是老師,我最希望學生學會甚麼」
我也會翻查pass paper和天書,來尋找答案。
我發現即使是大學課程,通常每個chapter所包含的大題目也不外乎是兩、三個。

第二個步驟,就是針對所選定的題目,搜集資料,深入研究。
我的態度是:「你一係唔好俾我tip中,如果俾我tip中,我一定會在這題目上取滿分。」所以,我不會容許這題目上我有任何一點是不明白或感覺含糊的。

除了學校的教科書,我也會到圖書館看相關的參考書,留意不同的作者如何演繹這個題目。遇有無法解決的問題,我一定會立刻向老師請教──確定自己是100%完全明白到一個階段,無論題目怎樣轉,用怎樣的形式去出,它都走不出我的掌握以外。

第三個步驟,就是開始將透徹明白的內容濃縮,寫成筆記。
雖然當時從未接觸過「記憶勾」或記憶術這些概念;但因著神的祝福,我在做筆記的過程中,「誤打誤撞」發現了許多關於記憶的有趣事情。

第一我發現,要死記一大段文字是很難的,但要背幾個有意思,經過適當編排的Keyword,其實是很快、很容易的。最重要的是,只要記住這些keyword,keyword本身便會幫你勾起前文後理,記到整段內容。

所以做筆記時,我會用心找出答案裡所有的Keyword,以紅字來寫。
我也會參考marking scheme,留意那些是改卷時能夠得分的keyword,確定自己沒有走漏眼。

第二是,在我的筆記裡,是不會有任何「唔等駛」的字眼,通常無意思的字詞都會殺清光;所用的英語文法結構也是越簡單越好。
基本上我用的全是最簡單的英文--Subject verb object,連article(冠詞)都被我省掉(到作答時當然要用考官看得明的完整句子)。務求做到筆記內字數越少越好。

所以,我的筆記是很精簡的。預科或大學一個 chapter的內容,我的筆記一般不會超過二百字。如果以一個學年十五個 chapters 來計,我是以大概三千字就記住了一個科目全年的內容。

第三是,我發現如何將Keyword編排串連在一起,也是很重要的。

我的筆記裡,通常是編排如下:
首先有一個清楚的標題,例如光合作用的過程,下面一行一個步驟。(要在一行裡寫完一個步驟,就必須如上所說,去蕪存青,將無用的字眼挪開,儘量將句子濃縮。)

通常一些本身已有步驟、排序的答案(如上舉例,某事件的過程或歷史科裡的故事)是最易記的;
但如果答案本身不設步驟,例如某某事物的特性,就要花點心思將內容重新編排,成為一些對自己來說最有意義的排序。

例如「天國六十點」(詳見此),我會將看似沒有關連的答案分類和重新排序,如此只要我記住第一點,第一點本身已是一個提示,幫我勾起第二點。

另外,我也會善用圖畫,將keyword連結。我發現一幅用心設計過的圖畫,是有助記憶很多很多內容的。(後來才知道有mind map這類記憶工具)

寫好筆記後,我便會立即背下來。因為筆記本身完全是按著我的自然思路來設計,所以通常十數分鐘就可以背好。背好以後我便會嘗試作答題目,試試這份筆記是否足夠讓我勾起需要回答的所有內容。如果不能輕易記起,便再作調整。

這種做筆記的方法,基本上就是我溫習的全部。
做好筆記以後,我便會把那個chapter完全放低,直到考試前一天才將全年的筆記拿出來,從頭到尾複習一次。因為之前已經完全明白,也已經背過,通常我用一、兩個小時就能將整個科目溫完。所以我從來不會有那種考試期間讀到天昏地暗,教會都返唔到,傳福音又去唔到的慘況。

到了試場,當試題出現我早有預備的題目,很多時我都會一面作答、一面偷笑,因為那頁筆記呈現在我腦海的清晰程度,和我手上拿著筆記實物,可說是毫無分別的──我覺得自己完全是對著筆記照抄,那種滿足感可想而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赤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